23个省级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公布
日前,省教育厅公布福州市等23个市、县(区)为省级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


二、深化改革实践。要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聚焦“内涵建设、质量提升”,不断增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能力。要找准区域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困难问题,修订完善实验区建设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优化改革路径,强化过程管理,善作善成。每年召开一场现场交流会、形成一份年度报告,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操作的改革成果,为我省区域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积累有益经验。年度报告由各设区市教育局于每年 9月30日前汇总上报省教育厅基教处。
三、强化跟踪指导。实验区建设周期一般为 3-5 年。各设区市要组织力量,对所辖县(市、区)实验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过程跟踪、把脉诊断,加强办学方向引领和改革业务指导,确保实验工作按照方案有序进行,有实效、出成果。省教育厅将适时开展专项视导、过程评价和中期评估,加强指导,组织交流。实验区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对改革成效明显的给予适当奖补,对存在办学方向问题、改革实践无实质性效果的给予退出。
四、营造环境氛围。各实验区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家长会、学校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加强立德树人正面宣传引导,介绍实验区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社会、家长理解,支持、参与实验工作。及时关注社会舆情,避免政策误读,保障实验工作顺利开展,营造素质教育社会氛围。
五、其他事项。2018 年,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遴选龙岩市长汀县,南平市政和县、光泽县等3个县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试点工作,此次一并纳入省级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管理,并按闽政教督办〔2019〕36 号文件和本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