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8月5日,市委巡察一组巡察龙岩市公安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巡察一组组长黄华凤作了动员讲话,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许佳主持会议并讲话。
黄华凤组长指出
巡察是政治巡察,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促进履行职能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对被巡察党组织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的全面检验。
市委巡察一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围绕“四个聚焦”情况,“严、准、实、稳”查找政治偏差,重点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许佳副市长表示
要以最高站位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巡察监督,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要以最严标准配合支持巡察工作。严格按照巡察的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和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巡察各项纪律要求,坚决不回避矛盾、不隐瞒问题,确保巡察工作顺利高效。
要以最实举措抓好反馈问题整改。扛牢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查找原因,即知即改、边查边改、集中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做到既治标更治本。对巡察期间发现的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切实做到条条有结果。
市委巡察一组副组长龚南萍及有关同志,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市管干部,驻局纪检监察组、局属各单位主官(含政委),部分担任过班子成员的离退休老同志参加会议。
市委巡察一组将在市公安局工作3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039895701,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设立专门邮政信箱:福建省龙岩市A101号邮政信箱;巡察工作联系信箱设立点:市公安局门卫室外墙。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
撰稿:魏 哲
编辑:曾诗怡
审核:林安安
监制:严 沛 李 琳
来源: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