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龙岩学院,市属有关学校(单位):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6〕9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受理对象及权限
(一)认定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我市申请认定的,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地(持有龙岩市有效居住证)在龙岩市;
2.龙岩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专升本学生;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龙岩市学习、工作、生活,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权限
1.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龙岩市教育局认定。
2.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具体安排以各县(市、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经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有效学历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或经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申报,逾期不予补报。同一申请人每次限报一种教师资格,当年申领成功后,该自然年度内不得再次申领。
1.网上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为每日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1)第一批次:2026年5月6日—6月18日
(2)第二批次:2026年10月14日—11月3日
2.注意事项
(1)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因填报错误导致无法认定的,责任自负。
(2)网报截止前可修改信息,遇系统问题可查阅网站“常见问题”“操作手册”或通过咨询渠道联系解决。
(3)学历、普通话证书优先系统核验;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原件照片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
(4)实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须如实签署《个人承诺书》。
(5)务必填写有效邮箱,用于密码找回。
(6)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并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安排
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由认定机构统一安排。
1.体检医院
龙岩市中医院(体检科:3300999)、龙岩市第二医院(体检科:3399630)、龙岩人民医院(体检科:3226031)。申请人可任选一家,体检表由市教育局统一领取,个人自行提供的检查材料不予认可。费用自理。
2.体检时间
(1)第一批次:2026年5月6日—6月22日
(2)第二批次:2026年10月14日—11月11日
体检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7:30—10:00(具体时间以相关医院工作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三)现场确认
网上申报成功后,必须按时参加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材料审核后,原件(不含证明、体检表)退还申请人。
1.确认对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2.确认时间
(1)第一批次:2026年6月24日—7月1日
(2)第二批次:2026年11月12日—11月22日
3.确认地点
(1)龙岩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教育局窗口
(新罗区华莲路138号金融中心B3幢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三区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下午调整为15:00—18:00。
(2)龙岩学院2025届应届毕业生:龙岩学院行政楼209室
联系人:马老师,电话:2793754。
4.现场确认工作要求
(1)核对申请表、承诺书信息与原件一致,并有本人签名;
(2)审核材料齐全有效;
(3)核实照片“四同”:电子照片、体检表、申请表、证书照片为同一底版;
(4)协助更正填报错误;
(5)材料合格的在系统中标记“确认通过”并整理归档;
(6)系统已核验通过的学历、普通话、合格证明等,不再收取纸质复印件。
5.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户籍证明、有效居住证、学生证或现役军人服役证明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证书的提供教务部门成绩证明;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附认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等学科需二甲及以上,2008年前证书需复印件);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指定医院出具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
(7)网上签署的《个人承诺书》;
(8)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JPG/JPEG,≤200K),并提交1张纸质照片注明单位、姓名、任教学科;
(9)后学历人员提供学历更改材料或学信网备案表;2001年前毕业无法核验的提供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
(10)《龙岩市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承诺书》原件1份;
(11)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另提供专业技术职务或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系统已核验通过的(3)(4)(5)项可不提供纸质材料。
所有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四、其他事项
(一)未尽事宜以各级认定机构发布公告为准,请及时关注。
(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完成申报和确认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申请人须诚信申报,提交虚假材料的,依照《教师资格条例》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四)对符合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五)相关政策文件可在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六)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龙岩学院应在每次现场确认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花名册及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统筹安排时间,规范有序做好本辖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7-2529176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3.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
4.龙岩市教师资格认定师德承诺书
龙岩市教育局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