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打造诚信民政、信用民政,新罗区民政局积极推进民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对未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未按时参加年检的单位依法进行严肃处理,以制度规范在我区登记社会组织的行为。截至目前,共撤销登记22家、注销登记25家、激活9家。二是开展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监管工作,将44家社会组织移出异常名录名单、2家社会组织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3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运用“福建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申请救助对象实行“逢进必核”,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及优亲厚友现象,维护社会救助制度的公平公正。目前,核对平台已实现了与公安、住建、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比对交换,对核查发现隐瞒收入和财产、骗取社会救助待遇现象,依法取消其救助待遇,纳入社会救助信用台账。
(三)打击养老诈骗,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了全区民政系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完善管理机制,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系统性问题积极进行梳理整治,做好风险管控,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诈骗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我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婚姻登记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时需签订《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明确当事人在办理婚姻登记时的失信行为,将婚姻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婚姻信息核实工作,避免因信息不透明造成的婚姻登记风险,有效预防重婚、骗婚等违法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