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
政策通知公告

龙岩市民政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职能

2024/03/28 1.7w 阅读 124 点赞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规定和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管理工作交接的通知》(闽民行〔2023〕129号)要求,自2024年4月1日起,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审批工作,由市、县(市、区)住建部门承接办理,市、县民政部门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

  1.住宅区、楼宇名称的命名、更名申请表(随表需附: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用地红线图);

  2.关于项目地名命名、更名的情况说明;

  3.具有意义重大、情况复杂的名称审查应开展综合评估、组织专家论证、征求意见等。

  特此公告。

  龙岩市民政局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