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年新春佳节将至,为确保全市民政系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消防安全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各县(市、区)民政局、各民政服务机构要提升思想认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要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2.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健全完善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岗位职责,及时查缺补漏,并抓好落实。
3.各民政服务机构要持续深入开展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整治。
4.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加强火、电、气源头管控,严格电/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事前审批+持证人员操作+事中采取防护措施)管控。电动车采取集中充电,杜绝牵车进室内充电、“飞线”充电和带电池入户充电。正确使用采暖设备和燃气设备,厨房用火不离人。
5.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做好人员培训,特别是要做好春节期间新进的护理人员、工作人员消防培训。
6.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要时刻关注服务对象心理健康,发现异常行为及时干预,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