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2〕79号)文件,省财政厅下拨我局2023年度老区培训经费10万元。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培训经费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决定,用于在龙岩技师学院第二校区举办2023年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发展专题培训班,委托龙岩农发公司具体承办。
龙岩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1日
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决定,用于在龙岩技师学院第二校区举办2023年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发展专题培训班,委托龙岩农发公司具体承办。
龙岩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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