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民〔2022〕104号
龙岩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参加基层社工站
人员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社工站人员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基层社工队伍服务能力,省民政厅委托福建省前沿职业培训学校为我市举办基层社工站人员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或业务股室负责人;
2.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负责人、驻站骨干社工各1名。
二、培训时间、地点
1.社工站负责人培训班。培训时间:2022年8月2日下午至8月3日(1天半);报到时间:8月2日14:00前。
2.驻站社工岗前培训班。培训时间:2022年8月4日下午至8月5日(1天半);报到时间:8月4日14:00前。
3.报到、培训地点:龙岩山水大酒店(龙岩动车站店),地址:龙岩市新罗区罗龙路78号)。
三、培训内容
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2。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民政局于7月29日上午下班前将《参训人员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发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邮箱lymjzz@126.com(提供word版和PDF盖章版)。
2.各县(市、区)民政局指定一名分管领导或业务股室负责人带队参训。
3.培训期间学员需遵守课堂纪律,按时签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参与部分培训课程,学员需向班务组提交所在单位领导签名的纸质版请假条。
4.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民政局要根据承办单位提供的培训学员名单、签到表、考核成绩单及培训课程评价表等材料,做好培训效果确认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7)。
5.参训人员培训期间培训费、食宿费由省民政厅负责,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6.培训期间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14天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发烧人员谢绝参加本次培训,请学员提前准备好“福建健康码、行程卡、报到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均可)、健康承诺书、学员管理知情同意书”,配合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好口罩。
附件:1.乡镇(街道)社工站负责人培训班课程安排
2.乡镇(街道)社工站驻站骨干社工培训班课程安排
3.参训人员汇总表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5.健康承诺书
6.学员管理知情同意书
7.2022年基层社工站人员服务能力提升专项培训结果确认函(样式)
龙岩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