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1〕95号)文件,下达我局2022年度老区培训经费15万元,经局务会研究通过决定,用于在市委党校古田干部学院举办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培训班。
现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要求,将2022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老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给予公示公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龙岩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