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民社决〔2021〕2号
经调查,以下社会组织存在2020、2021年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形,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决定将以下21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一、社会团体(16家)
1.龙岩市广播电视学会
2.龙岩市环境科学学会
3.龙岩市中共党史学会
4.龙岩市检察官协会
5.龙岩市肉鸡产业协会
6.龙岩市汽车贸易行业协会
7.龙岩市汽车租赁行业商会
8.龙岩市岩中教育发展促进会
9.龙岩市国际标准舞协会
10.龙岩市住建系统老年人协会
11.龙岩市知识产权协会
12.龙岩市观赏石协会
13.龙岩市法官协会
14.龙岩市卫生信息协会
15.龙岩经济开发区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
16.龙岩市自驾休闲旅游协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5家)
1.龙岩市厦龙工程技术研究院
2.龙岩兴华职业培训学校
3.龙岩市曙光干部培训中心
4.龙岩市旋风轮滑俱乐部
5.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元培校区(筹设)
龙岩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