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5月21日,市级社会组织2020年度工作报告情况如下:
1.社会团体:应参加年报311家,其中:审查通过待公示109家,占35.1%;审核退回18家,占5.8%;填写中78家,占25.1%;未填写106家,占34.1%。(详见附件1)
2.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参加年报154家,其中:审查通过待公示29家,占18.8%;填写中26家,占16.9%;未填写99家,占64.3%。(详见附件2)
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社会组织务必在今年5月31日前完成2020年度工作报告。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的,我局将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视情节采取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用监管措施,或者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龙岩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