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民函〔2020〕81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整治涉企违规收费的通知》(闽市监价监〔2020〕167号)精神,根据市审改办《关于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岩审改办〔2020〕5号)要求,3月24日-25日,市民政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人社局组成2个工作组,在前期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的基础上,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12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附后)。
龙岩市民政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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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组 |
被检查单位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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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组 |
龙岩市机动车辆检测行业协会 |
会费整改情况 |
该协会收取会费使用税务发票,违反了《龙岩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指引》(龙民〔2020〕163号)文件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必须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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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岩市广告协会 |
1.该协会会费标准调整方案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但未经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收取2021年度会费15笔、33000元,违反了国办发〔2020〕21号文件关于“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的规定。 2.2021年1月,该协会未经批准开展2020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违反了《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关于“未提出申请或者申请未予批准的,一律不得继续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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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岩市医药行业协会 |
该协会会费标准调整方案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但未经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2020年10-11月,收取会费6笔、27700元,违反了国办发〔2020〕21号文件关于“会费标准须经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一律不得收取会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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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龙岩市房地产业协会 |
会费整改+服务性收费情况 |
2020年,该协会2笔代收代付款计2016元使用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违反了《龙岩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工作指引》(龙民〔2020〕163号)文件关于“除会费以外,其他收费行为均不得使用社会团体会员费统一收据”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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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龙岩市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协会 |
服务性 收费情况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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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龙岩市物业管理协会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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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二组 |
龙岩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协会 |
会费整改情况 |
1.该协会会费标准调整方案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因疫情影响至今仍未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 2.协会住所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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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龙岩市专用车行业商会 |
未发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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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龙岩市湖南商会 |
1.以相关人员不在龙岩为由,检查时至本结果公示前未提供任何相关材料。 2.会费标准超过4档,至今未整改。 3.协会住所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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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龙岩市导游协会 |
服务性 收费情况 |
1.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该协会每年举办一次导游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并参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以150元/人/天的标准收取考前培训费。但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各设区市不能直接承担导游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但要选择和委托有良好教学条件和师资力量的旅游院校或培训机构承担考前培训任务,并向省文旅厅导考办报备。”现场检查时,该协会无法提供报备方面的相关材料。 2.适用文件错误:2019年5月31日召开的三届二次理事工作会议,讨论开展导游培训费用事宜时,仍引用2016年9月27日已废止的《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 3.信息登记方面:协会地址变更未去行政服务中心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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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龙岩市物流行业协会 |
该协会开展A级物流企业申报推进工作时,存在经营服务性收费,2019年以2650元/家的标准收取服务费,共收取6家企业共计15900元。涉嫌违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社会团体部分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3034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0〕632号)的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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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龙岩市商贸业联合会 |
未发现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