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民〔2020〕72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2020年全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龙岩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5日
2020年全市社会组织工作要点
2020年,我市社会组织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工作
1.围绕实现社会组织由“数量增长”到“高质量发展”转变,稳妥推进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严格直接登记审查,注重社会组织发展质量。
2.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开展养老服务、儿童托管服务等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及为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等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做好未达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和管理工作。
3.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完善提升市本级孵化基地,各县(市、区)应建成孵化基地。
二、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
4.全面推行社会组织年报制度,强化年报结果适用。
5.加强对社会组织的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年度报告、“双随机”抽查、行政约谈、执法监督、专项审计等方式,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保持常态化监管;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强化部门联合惩戒;探索建立专业化财务监督机制,有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向会计师事务所购买服务进行财务抽查审计。
6.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畅通社会组织“出口”,清理整顿僵尸社会组织,严格依法开展撤销登记,引导长期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注销登记。
7.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主动与发改、审计等部门协调联动,完善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资金监管机制,共享执法信息,加强部门联合惩戒;完善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推动向第三方评估机构购买服务开展评估工作,将社会组织运行情况与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并奖优罚劣。
8.分类强化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深化推进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开展社会组织涉军事项清理整治,实行民办学校分类登记。
9.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打好党建引领正确发展方向、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组合拳”,凝聚业务主管、行业管理等部门工作合力,夯实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基础。
三、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和规范涉企收费
10.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落实落细“五分离、五规范”要求,做好中期评估、总结验收等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任务。及时做好脱钩改革和机构改革后社会组织换领法人登记证书工作。
11.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公布举报投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会费管理行为,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优化营商环境。
四、创新“互联网+”社会组织管理服务
12.完善社会组织“一网一号一平台”,推动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系统上线试运行,在条件成熟的市(县、区)先行先试,为社会组织提供在线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内网管理系统与外网网站互联,形成外网申报-内网审批-外网反馈的业务模式。
13.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数据质量,加强纵向横向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和核对,建立纠错反馈机制,确保全市数据准确率达99%以上。
14.在全市推广使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实现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建立、管理,提高监管服务效率,实现实时监管、联合监管。
五、更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
15.落实“阳光1+1牵手计划”行动并打造品牌,动员社会组织与老区村结对帮扶,帮助老区村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培训致富带头人、搭建产销平台,助力老区村脱贫攻坚。
16.开展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案例征集,挖掘整理一批在“阳光1+1牵手计划”等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六、统筹抓好社会组织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17.加强组织部署,推动疫情防控责任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落实落细,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服务窗口)疫情防控,引导社会组织严格落实自身防护举措。
18.分类指导推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担当作为,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自身特长,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
七、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9.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推动按单位、行业和区域建立党组织,通过“三建一派”等组建方式做到应建尽建,提升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保证社会组织正确政治方向。批准成立龙岩市快递行业协会、龙岩市新农人协会、龙岩市商贸服务业行业联合会等一批社会组织党组织。
20.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贯穿于登记、年报、评估等全过程,有效破解党组织覆盖难、党建工作管理难、作用发挥难等问题。强化引导参与脱贫攻坚,结合实施“阳光1+1牵手计划”,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通过党建共建方式培育党建扶贫示范点。
八、加强社工和志愿服务工作
21.加强部门协调,推动出台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壮大专业社工人才队伍,推进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建立社会工作评价激励机制。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确保每个县(市、区)都有1家以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22.实施城乡社区“三社联动”试点。结合实施“阳光1+1牵手计划”,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包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在内的社会服务,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23.认真落实《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龙岩市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完善志愿服务注册登记、记录评价、保障激励等制度,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