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
政策通知公告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实施“三社联动”省级有关资金的通知

2020/04/26 1.5w 阅读 353 点赞

  龙财社指〔2020〕22号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民政局关于下达

  2020年实施“三社联动”省级有关资金的通知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民政局: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7〕30号)要求和省民政厅关于“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计划”的安排部署,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包含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在内的社会服务,开展城乡社区“三社联动”试点,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实施“三社联动”有关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0〕29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县(市、区)2020年实施“三社联动”省级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经费:全部用于实施“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计划”,不安排在有社会组织结对帮扶的老区村。请有关县(市、区)于5月底前将项目名称、实施老区村、执行机构报市民政局备案。

  二、社会志愿者(社工)队伍建设试点项目经费:继续用于支持新罗区适中镇新祠村实施首批省级农村社区“三社联动”试点项目。

  三、请将此款列入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296002项“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请按照《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民政局转发〈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社〔2019〕3号)和《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民管〔2019〕67号)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四、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另行下达。

  附件:2020年实施“三社联动”省级有关资金分配表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民政局

  2020年4月24日

  附件

  2020年实施“三社联动”省级有关资金分配表

  县  别

  资助社会组织参与

  社会服务项目

  社会志愿者(社工)队伍

  建设试点项目

  补助资金

  合计

  (万元)

  项目数

  (个)

  补助资金

  (万元)

  试点项目数

  (个)

  补助资金

  (万元)

  新罗区

  1

  8

  1

  10

  18

  永定区

  1

  8

  8

  上杭县

  1

  8

  8

  武平县

  1

  8

  8

  漳平市

  1

  8

  8

  合  计

  5

  40

  1

  10

  5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