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30日,龙岩市社保中心全省率先成功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市民江先生成为首位受益者。江先生因罹患重大疾病,经龙岩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病残津贴申领条件。根据政策,他将按月领取病残津贴,并随养老保险待遇动态调整。江先生感慨道:“这笔津贴解了燃眉之急,感谢国家的好政策,感谢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让我对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

2025年1月1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明确参保人员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新政聚焦因病致困群体的生活保障难题,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
服务高效,一站办结更暖心。病残津贴政策发布后,龙岩市社保中心在做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等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劳动能力鉴定和病残津贴申领“业务集成”优势,在全市各级社保经办窗口设立“病残津贴政策服务专窗”,推行申领人员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报材料预审、办理流程告知、鉴定报告查阅及政策咨询解释等“一站式”服务,减少群众在社保窗口、劳鉴窗口多次跑动,让便民服务既有速度更有温度。
政策落地,民生保障再升级。龙岩市首例病残津贴的顺利发放,既是惠民政策的生动实践,也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向“全生命周期”覆盖的迈进,为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无法继续工作的参保职工提供了物质帮助,帮助他们在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减轻家庭经济负担,传递出社会的关怀与温暖,社会保障网进一步织密织牢。
下一步,龙岩市社保中心将聚焦精准服务与长效保障,持续推进政策宣传解读和经办能力提升,为更多因病残陷入困境的职工筑牢生活保障底线,助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