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2024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工作
时间:2025-01-22 09:15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会议精神,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幸福地”目标,更好地保障和改善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2025年1月,龙岩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6号)精神和市人社局、市社保中心的工作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及时做好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定期待遇的调整工作。
本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涉及全市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1982人,合计补发调资267.62万元,龙岩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已全部发放到位。此次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工作,是党和国家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重要体现。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同时,国家始终不忘提升工伤职工的生活质量,让他们共享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