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龙岩市财政局、龙岩市林业局联合制定了《龙岩市市级以上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对林业贷款贴息的对象、范围、申报办法等作了明确规定,现简要解读如下:
一、林业贷款贴息种类和贴息率:目前有中央财政贴息、省级财政贴息和市级财政贴息三类,同一贷款不得同时申报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贴息,但申报市级财政贴息和贷款符合条件的可叠加申报中央或省级贴息中的一种。
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年贴息率均为3%,市级财政年贴息率为1%。
二、贴息的对象和范围
(一)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的对象和范围:一是农户和林业企业下岗职工个人从事的营造林、林业资源开发小额贷款(30万元及以下),包括造林、抚育、竹林垦复、花卉和经济林种植、林下经济等,这里要注意的是公职人员不符合贴息对象;二是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生态林(含储备林)、木本油料经济林、工业原料林贷款。
(二)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的对象和范围:企事业单位和农户个人花卉苗木种植、设施设备贷款。
(三)市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的对象和范围:林农使用我市推出的惠林卡取得的用于发展林业的贷款。市级贴息政策有时限,即在惠林卡推广期三年(指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内实行。
三、申报时间:符合贴息对象的单位和个人可于每年1月25日前向当地林业部门申报。
四、申请中央级小额贷款或省级贴息应提供的材料:
(一)已落实的林业贷款贴息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申请报告应详细说明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二)贷款凭证材料:贷款经办行盖章确认的借款合同、借款凭证、银行结息单等复印件和利息汇总表。企业申请的要有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并由贷款经办行对信用报告中相关贷款盖章确认;个人申请的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单位或个人应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合规的承诺书,单位申请须经项目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市级惠林卡贴息申请由信用社代办,林农只需向发卡行社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是农户身份。
五、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中央级贴息没有贷款额度限制,但要在每年5月提前申报项目计划,申报中央林业贴息贷款项目计划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林业贴息贷款计划申请报告。
(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背景与市场预测、项目生产或建设内容、地点及进度安排、分年度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贷款具体用途等情况。
(三)项目单位有关情况:包括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林业龙头企业种植业、养殖业、林产品加工业以及林下经济项目需提供有效的龙头企业认定文件;建设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提供有关部门行政许可证明。
(四)营造林等种植业的项目需提供林地落实情况证明。
六、贴息资金拨付:市级贴息资金委托信用社转入惠林卡持有人个人帐户;中央和省级贴息资金由林业部门转入申请人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