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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龙岩市上调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

2025/06/29 10.0k 阅读 40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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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龙岩市上调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
来源:闽西日报 时间:2025-06-30 09:26

  为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近日,龙岩市民政局、发改委、财政局、统计局以及国家统计局龙岩调查队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7月起,我市将上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标志着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正式建立,将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提供更加精准、及时的支撑。

  科学量化提标,政策制定更接地气。此次机制调整将全市各地低保标准由原定的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转变为与全市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综合考量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通过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低保标准与居民收入、消费支出“同频共振”,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

  文件明确,自2025年7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标准。此次标准调整后,新罗区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872元,其他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806元。同时,全市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也将同步上调,进一步保障特困人员“吃得饱、住得安、护得好”。市民政局、财政局要求各县(市、区)于7月底前将调整后的低保金、特困供养金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回应关切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