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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公示

福建省龙岩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2025/10/24 2.0w 阅读 542 点赞
福建省龙岩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时间:2025-10-24 09:21
公 告

龙岩鼎金贸易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黄朵与你单位工伤保险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用其它方式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于2025年10月15日作出的岩劳人仲〔2025〕228-1号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为:一、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停工留薪期工资15696元;二、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护理费的仲裁请求,本委不予支持。以及岩劳人仲〔2025〕228-2号非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为: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于2025年9月1日解除,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为申请人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核定手续;二、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3382.6元。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仲裁文书,领取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街道滨江路8号6楼,联系电话:0597-2398233,逾期未领即视为送达。

  对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对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省龙岩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