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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龙岩市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2023/07/31 2.3k 阅读 33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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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龙岩市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来源:闽西日报 时间:2023-08-01 09:59

  7月31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8月1日起,我市调整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政策,提高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及按病种和DRG收付费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发挥医保基金的保障效益,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据介绍,本次住院待遇调整方面,参保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由90%提高到92%、二级医疗机构由75%提高到80%、三级医疗机构由50%提高到55%、统筹区外(市外)医疗机构由40%提高到45%。同时,新罗区的参保居民在龙岩人民医院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75%。参保居民在本市二、三级中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比同级别综合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增加3个百分点(含单病种)。

  此外,本次还调整按病种和DRG收付费报销比例,其中提高按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内(市内)住院按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由45%提高到53%、二级医疗机构由65%提高到70%,统筹区外(市外)住院按病种收付费报销比例由三级医疗机构35%、二级医疗机构40%、一级医疗机构45%统一调整为53%。提高DRG收付费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省内DRG试点医院报销比例由40%调整为5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回应关切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