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回迁户按揭贷款
服务范围
龙岩市中心城区开展的房屋征收项目
服务对象
与新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签订了《龙岩市新罗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具备办理安置房回迁条件尚未回迁的安置户。
办理流程
安置户需携带《龙岩市新罗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详细版信用报告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凭借泉州银行龙岩分行出具的贷款资格预审单,与泉州银行龙岩分行签订《安置房个人按揭贷款合同》、与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个人住房担保服务合同》并缴纳担保费用(贷款金额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2000元/笔,贷款金额30万元以上3000元/笔),泉州银行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收到银行贷款发放通知,安置户即可回迁交房。
贷款年限及贷款利率
安置房回迁差价款贷款最高可贷30年,目前首套房贷款按揭贷款利率按年化4.1%(LPR-20BP),后续LPR或政策有调整按更新后的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相关政策上浮。具体抵押贷款工作由住房置业担保公司负责办理。对于安置房回迁差价款贷款服务相关问题,市民可以拨打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597-330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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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岩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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