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党委书记 高营光】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欢迎各位出席由龙岩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新闻发布会。《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巩固提升林改“武平经验”、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的改革实践,为提升林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
【高营光】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德文,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文东,他们将向大家介绍我市开展林长制立法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高营光】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国改革报、中国网、东南网、福建质量管理杂志、市融媒体中心、市人民政府网、新罗区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记者朋友。
【高营光】首先,请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德文介绍我市开展林长制立法工作的有关情况。

【龙岩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林德文】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非常感谢大家来参加龙岩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代表市林业局(市林长办公室)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龙岩林业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林德文】《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于2025年7月23日经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5年9月26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龙岩市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完成林长制工作的专门立法,为守护闽西绿水青山、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装上了强劲的“法治引擎”。下面,我简要向大家介绍3个方面的情况。
【林德文】一、林长制运行成效
【林德文】自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我市积极推动林长制各项工作。在组织体系上,率先构建了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林长责任网络,设立林长4518名,并创新选聘“民间林长”“台胞林长”,织密了守护网。在深化改革上,龙岩经验持续贡献国家决策,其“取消人工商品林主伐年龄限制”等4项首创举措于2023年被中办、国办文件吸纳;在全省创新折资量化的股金型林票,并率先实现“福林票”发行全市全覆盖;在全省率先试点建设共富林场,探索林区共富路径,促进林场发展、林农增收和林区繁荣,得到省委领导高度肯定,被《中国改革报》《中国绿色时报》等媒体刊物宣传报道。11月6日,全国首例“共富林场立体式产业链保险”落地武平。在“两山”转化上,产业与碳汇双轮驱动,2024年林业总产值达588.6亿元,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超千万亩、产值超260亿元;作为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创新开发林业碳票,完成首笔收益226.8万元的10万吨碳汇交易,并向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广州赛区执委会捐赠15千吨林业碳汇,助力全运会“碳中和”;龙岩市,武平县、长汀县,上杭白砂国有林场等四个单位成功获批全省首批森林四库联动试点区(县),扎实推动“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在资源保护上,建成林长制智慧平台并为基层配备无人机,实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智能巡护;创新义务植树形式,开展的“我在森林公园有棵树”活动获省委主要领导肯定,并在现场认捐认种;全国首例人工繁育的“福建观音座莲”在永定区成功回归山林,获得央视主流媒体关注。在生态司法上,全国首创“林长+警长”“林长+检察长”“林长+法院院长”司法协作机制,相关案例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龙岩生态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与省森林警察总队先后在虎园建立全省首个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基地、在上杭白砂国有林场建立全省首个涉案珍稀植物迁地保护基地,为森林资源构筑了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网。
【林德文】二、《条例》的起草背景和意义
【林德文】龙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手抓起、亲自主导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策源地。长期以来,我们始终牢记嘱托,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进林长制改革,森林覆盖率连续46年位居全省首位。近年来,我市在总结长汀、武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创新“林长+”协作机制,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
【林德文】《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巩固提升林改“武平经验”、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的重要法治保障,也是推动龙岩林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清新福建·五彩龙岩”的迫切需要。《条例》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化为具体制度规范,围绕林长体系、林长职责、林长制运行机制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以法规形式固化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为全市林长制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林德文】三、《条例》主要内容与亮点
【林德文】《条例》共五章、二十六条,包括总则、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考核问责和附则等五个部分内容,体系完整,特色鲜明。其核心在于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社会参与、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条例》主要亮点体现在6个方面:
【林德文】亮点一:责任体系纵向到底,职责清单横向到边。《条例》规定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体系,并清晰划分了各级林长及森林警长的具体职责分工,明确市县级林长重在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重大问题;乡镇级林长侧重组织落实、指导督促;村级林长则聚焦常态化巡护、一线监督和矛盾调解,确保了各级林长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林德文】亮点二:工作机制常态长效,制度运行高效顺畅。《条例》将实践中成熟的工作机制上升为法律规范。明确要求各级林长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林长会议、至少开展一次巡林。同时,建立了督导检查、部门协作、跨区域协同、培训宣传等一系列运行制度,推动林长制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运转。
【林德文】亮点三:考核问责动真碰硬,实干导向旗帜鲜明。《条例》明确规定林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列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的予以奖励,对履职不力、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发生重大案件或灾害的,依法依规进行约谈问责。这把“利剑”将推动林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田”。
【林德文】亮点四:聚焦“两山”转化路径,绿色发展路径明确。《条例》将“发展绿色生态富民产业”直接写入总目标,并作为各级林长的重要职责,为持续推进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碳汇交易等绿色产业,实现生态美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提供了法治保障。
【林德文】亮点五:提升龙岩特色经验,彰显地方立法深度。《条例》具有鲜明的龙岩特色,明确实施林长制要推广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巩固提升林改“武平经验”。这是将我市独一无二的生态治理与改革品牌,渗透于法规条文之中,体现了立法的地方特色和实践深度。值得一提的是,今年3月24日起实施的福建省地方标准《林长制工作管理规范》,我局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之一,我市的立法实践不仅遵循了省级规范,更以先行先试的实践为全省提供了“龙岩样本”,展现了我市在林长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的引领作用。
【林德文】亮点六:经费保障写入条文,夯实长效工作基础。《条例》明确规定,市县乡人民政府应当将林长制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接受财政、审计监督。这一条款从根本上解决了基层林长制工作“有心无力”的后顾之忧,为林长制长期稳定运行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林德文】《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林长制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全面深化”的新阶段。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化法治实践上走前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让制度保障“强起来”;在巩固“三绿”并举成效上勇争先,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持续深化“林长+”协作机制,让绿水青山“美起来”。在激活森林“四库”联动上作示范,持续深化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和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让绿色产业“优起来”。
【林德文】各位媒体朋友,从“林改策源地”到“立法先行区”,龙岩始终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道路上勇立潮头、敢为人先。《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的颁布施行,开启了我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事业的新起点。我们坚信,在法治的坚实护航下,龙岩的绿水青山必将焕发更加盎然的生机,为全市人民带来更加丰厚的生态福祉,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加璀璨的龙岩光彩!
【林德文】我就给大家介绍这些。谢谢!
【主持人】非常感谢德文局长的介绍。
【主持人】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提问的记者朋友请先举手示意,应邀提问时请自报所在的新闻单位,现场答问现在开始。
【记者】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策源地,龙岩此次在全省率先为林长制立法,最大的背景和特色是什么?
【龙岩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文东】龙岩市率先为林长制立法,源于一份沉甸甸的嘱托和一场长达二十余年的改革实践。首先,立法是牢记嘱托、固化经验的必然要求。近年来,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我们将改革实践系统化、制度化。此次立法,正是将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武平经验”“长汀经验”,以及“林长+”协作、智慧巡护等创新机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和升华,确保林业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其次,立法是破解难题、提升治理的现实需要。随着改革不断深入,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新矛盾、基层执法力量与繁重任务不匹配等问题逐渐显现。《条例》直面这些问题,不仅建立了党政同责、全域覆盖的刚性责任体系,还通过设立“森林警长”、强化部门协作、明确经费保障等条款,为破解“管护难”“执法难”“保障难”提供了法治方案。
【主持人】感谢市林业局林文东副局长的回答,下面继续提问。
【记者】《条例》明确了各级林长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请问龙岩在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上有哪些具体成果和规划?
【林文东】推动生态惠民、绿色富民,是林长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条例》将此明确为法定职责,为我们持续做强“森林四库”提供了更强动力。近年来,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推动“两山”转化:一是做强产业“钱库”,让生态优势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我们持续做大林下经济、花卉苗木、生态旅游和木竹加工四大富民产业。2024年,全市林业总产值已达588.6亿元。武平的紫灵芝、上杭的骨碎补等“一县一品”特色林下经济蓬勃发展,经营面积超千万亩,带动了近20万户林农增收。龙岩地质公园成功创建世界地质公园,生态旅游年社会总产值超80亿元。二是激活碳汇“碳库”,让森林空气也能“卖”出好价钱。作为国家林业碳汇试点市,我们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机制。全国首单水土流失区林业治理碳汇保险、全省首单碳中和林碳汇交易相继落地。2025年,我们成立了全省首个统筹林业碳汇全周期管理的专业机构—龙岩市林业生态建设服务中心,并成功向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捐赠了15千吨林业碳汇。上半年,漳平五一国有林场一笔10万吨的森林经营碳汇交易,收益就达226.8万元。三是创新金融“活水”,让林业资源变身为可抵押的资产。我们通过“惠林卡”、林业金融区块链平台等工具,破解林农“钱从哪里来”的难题。目前,“惠林卡”累计用信超30亿元。同时,全省率先推行的股金型“福林票”,让林农手中的林子变成了可以分红、交易的“活股票”,累计发行金额超2000万元,真正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林农变股东”。
【林文东】下一步,我们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持续探索建设更多共富林场,构建“3+4”(木竹科技、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3个传统优势产业+森林食品、森林康养、林业碳汇、林业机械等4个新兴绿色产业)林业产业新格局,让绿水青山的底色更亮,金山银山的成色更足。
【主持人】感谢市林业局林文东副局长的回答,下面继续提问。
【记者】龙岩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策源地,此次又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为林长制立法,是基于怎样的考虑?《条例》的出台对龙岩意味着什么?
【林文东】龙岩率先为林长制立法,是深思熟虑、水到渠成的结果,主要基于三个层面的考虑:
【林文东】第一,这是守护最大生态本底的必然要求。龙岩是全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森林覆盖率高达79.21%,连续多年位居全省首位。这片绿水青山是闽西老区人民最大的财富和优势。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新矛盾、新挑战不断涌现,亟需一部更具权威性、稳定性和强制力的地方性法规来巩固生态优势,回应“林要怎么管”的时代新问。立法就是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化为刚性的制度约束和长期的治理效能。
【林文东】第二,这是固化改革实践经验、推动林改再出发的法治基石。龙岩的林改实践由来已久,“武平经验”全国闻名。制定《条例》,就是将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的“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以法规形式固化下来,系统性地回答森林资源“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核心问题,推动林长制工作从“有章可循”全面迈向“有法可依”。
【林文东】第三,这是推动生态惠民、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引擎。《条例》不仅着眼于“管绿”“护绿”,更强调“用绿”“活绿”。它明确支持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碳汇开发等绿色产业发展,将“发展绿色生态富民产业”写入各级林长的法定职责,旨在为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最终让群众在生态保护中获得更多实惠。
【主持人】感谢市林业局林文东副局长的回答。
【主持人】鉴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和林文东副局长的详尽回答。希望大家持续关注《龙岩市实施林长制条例》的施行情况,共同见证法治护航下闽西绿水青山的美丽蜕变。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