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00-1304-2026-00043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龙政地〔2026〕36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6-03-31 |
| 标 题: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奇迈住宅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纳入政府储备的批复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奇迈住宅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纳入政府储备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31 15:47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收回奇迈住宅2号地块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纳入政府储备用地的请示》(龙新政综〔2026〕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区收回奇迈住宅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纳入新罗区政府储备用地,同时注销不动产权证(闽〔2025〕龙岩市不动产权第0008903号),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组织公开出让。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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