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
一、单位主要职责 1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1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表 1
一、收支预算总表 2
二、收入预算总表 2
三、支出预算总表 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4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4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5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6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6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7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7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7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7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8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8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的主要职责是:对适龄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给少年儿童以全面发展的基础教育。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列入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 |
财政核拨 |
73 |
73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主要任务是:
(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三)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无)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无)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1年,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收入预算为785.65万元,比上年增加273.22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成立之初,教师及学生队伍不断扩大。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5.65万元 。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85.65万元,比上年增加273.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96.69万元,公用支出52.46万元,项目支出36.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85.65万元,比上年增加273.22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成立之初,教师及学生队伍不断扩大,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小学教育687.32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支出。
(二)其他普通教育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三)事业单位医疗61.8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费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9.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9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2.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无)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共设置1个项目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36.5万元。
(二)绩效目标表及说明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有关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龙岩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小学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