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十四条地名备案、公告的有关规定,经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龙岩市民政局备案,现将新命名的建筑物标准名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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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准名称 |
罗马字母拼写 |
所属政区 |
位置描述 |
批准机关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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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誉台 |
Lóngyù Tái |
新罗区 |
曹溪街道东山村(美伦.生态城C地块二期) |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4年 9月30日 |
龙岩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