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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龙岩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

2024/07/17 2.4k 阅读 375 点赞

  龙民〔2024〕83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闽民管〔2023〕12号)等法规政策,市民政局修订了《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依据相应示范文本修改章程,强化规则意识,严格依章程办事,完善内部治理,规范开展活动,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Ⅰ-1.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2024年版,适用于会员大会,不设常务理事)

     Ⅰ-2.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2024年版,适用于会员代表大会,不设常务理事)

     Ⅰ-3.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2024年版,适用于会员大会,设常务理事)

     Ⅰ-4.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2024年版,适用于会员代表大会,设常务理事)

     Ⅱ-1.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4年版,适用于会员大会,不设常务理事)

     Ⅱ-2.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4年版,适用于会员代表大会,不设常务理事)

     Ⅱ-3.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4年版,适用于会员大会,设常务理事)

     Ⅱ-4.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4年版,适用于会员代表大会,设常务理事)

     Ⅲ.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2024年版)

  龙岩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