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
政策通知公告

龙岩市民政局关于2023年拟享受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补贴人员的公示

2023/03/03 1.1w 阅读 55 点赞
  根据《龙岩市加快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2021-2025年)二十条措施》(龙政综〔2020〕122号)精神,按照《龙岩市民政局 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补贴申领试行办法>的通知》(龙民〔2021〕13号)、《龙岩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补贴申领试行办法>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龙民〔2021〕45号)要求,各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向所供职的养老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审核,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评审,局党组会研究同意,拟对李娟等20人发放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入职和在职补贴,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3日至3月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向龙岩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反映公示对象的相关情况和问题。同时,养老服务机构或申请人可就补贴评审结果向市民政局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受理部门:龙岩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通讯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3号,邮编:364000 
  电话:0597-2215275、0597-2215079
  附件:1.龙岩市2023年拟享受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在职补贴人员名单
      2.龙岩市2023年拟享受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入职补贴人员名单
  龙岩市民政局
  2023年3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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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