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民〔2023〕9号
龙岩市民政局转发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各全市性社会团体: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工作,现将《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闽民管〔2023〕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全市性社会团体要依据示范文本修改章程,强化规则意识,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实现规范有序发展。
龙岩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团体章程
示范文本的通知
闽民管〔2023〕12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全省性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我厅制定和修订了《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全省性社会团体要依据示范文本修改章程,强化规则意识,做到依章程办事,按章程要求开展活动,持续提升治理能力,实现规范有序发展。
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
2.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行业协会商会以外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
3.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2023年版,适用于实行 双重管理的社会团体)。
福建省民政厅
2023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