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围绕“交通先行”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综合交通运输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体制机制上、方式方法上、工作措施上要勇于创新、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各种运输方式要融合发展,平衡各种运输方式,加快形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综合交通体系,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方案》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路网通行安全、效率和服务水平,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让社会公众分享更多高速公路改革发展的红利,在全面评估我市货车保有量及构成、公路货运总体需求、主导产业类型及布局、货运交通运行现状等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龙岩中心城市绕城高速部分区间通行货车差异化收费的措施。
二、目标任务
充分提升龙岩中心城市绕城高速公路通行服务质效和安全运营水平,扎实提升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见效,吸引大中型货车上高速,平衡绕城高速公路过境交通和城市通行功能,更好地分解货运汽车过境通行和市区转换带来的通行压力、安全隐患,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制定的依据
1.《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号)
2.《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速公路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方案>的通知》(闽交规〔2021〕45号)
四、主要内容解读
第一项明确差异化收费的车型。即可享受差异化收费的车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已安装并使用有效ETC闽通卡记账卡、闽F牌照、在同一收费站上下高速间隔时间为两小时及以上的三类及以上货车(含专项作业车)。
第二项明确实施差异化收费的区间范围。即实施差异化收费的区间为龙岩绕城高速6个收费站:龙岩、龙岩西、龙岩南、龙岩北、曹溪(含主线站和匝道站)、铁山任意两个的通行区间。
第三项明确差异化收费的方式。差异化收费方式为“用户交易、后台挂起、第三方支付”。符合条件的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由政府指定第三方统一支付,车辆免费通行。
第四项明确政策实施的时间。我市绕城高速差异化收费实施时间明确为1年,自2023年7月1日0时起至2024年6月30日24时止。
第五项为其他注意事项。明确闽通卡储值卡更换事项、记账卡办理网点以及出行提醒。
本政策措施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具体措施的解释由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联系电话:0597-229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