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外质量奖的产生发展
20世纪50年代,世界质量管理发展进入全面质量管理阶段。1951年日本将“质量”定为国策,设立了日本国家质量奖(戴明奖);80年代初期,美国里根政府设立了以卓越绩效评价为标准的美国波多里奇国家质量奖;1991年,欧洲设立了欧洲质量奖。三大质量奖的设立,改进和提升了企业的经营管理质量,打造并提升了国家竞争力,培养出了大批世界级卓越企业,其巨大成效在全球范围内获得了高度称赞和普遍效仿。很多国家和地区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帮助企业提高竞争力,纷纷设立了政府质量奖。据统计,美国、日本、英国及中国香港等遍及世界各大洲的8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设立了质量奖。
2004年我国深圳市政府启动质量奖的导入和评审,开创国内首个地方政府设立质量奖,从这以后,上海、北京、山东等省市陆续设立政府质量奖(名称包括政府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等),目前,全国基本上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部分设区市都开展了政府质量奖的评价活动。2012年国家设立了中国质量奖,为二年评一次,每次评出中国质量奖企业10家、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企业90家。
福建省政府于2009年设立了福建省政府质量奖,为每年评一次,每次获奖企业不超过5家。到目前为止我省共已开展了6 届质量奖评审,我市共有4 家企业获奖,其中龙净环保获第三届省奖,龙岩烟草工业公司获第四届省奖,福建龙马环卫获第五届省奖,紫金铜业有限公司获第六届省奖,我市获奖数量并列全省前3 名。第七届省奖的评审正在进行中。
二、龙岩市政府质量奖介绍
2011年市政府出台了《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龙政综〔2011〕49号),至今已完成三届的评审,共产生了9家获奖企业。市奖的评审为提升我市企业质量经营水平和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进一步完善质量奖评审的流程和制度,2018年省政府颁布了新修订的《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与此相对应,全省各设区市也相应逐步开展市级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修订。
2020年9月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修订的《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并于2020年9月23日印发实施。为更好地促进龙岩市政府质量奖与省政府质量奖的衔接,有效引导企业从申报龙岩市奖向申报省政府质量奖的无缝过渡,新的《龙岩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龙政综〔2020〕83号)在评价方式和评价流程上采取和省奖相类似的评价规则和评价标准,并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岩委办〔2019〕5号)的精神,体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有利于培育我市企业或组织争创更高层级的政府质量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