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龙岩市经济发展,龙岩市不断加强电网建设。为提高电网建设效率,提升电力供应质量,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网优化升级提升电力保障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66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130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支持龙岩电网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龙岩电网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分五部分共15条,主要为:
(一)强化电网规划建设
一是支持电网规划与保护,各县(市、区)政府应对站址、线路走廊等给予保护,不得随意变更。二是“十四五”加快构建以卓然、汀州两座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的220千伏多环网结构,加强农网升级改造。
(二)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服务
一是优化电网项目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批。二是提高电网项目审批效率。主要是简化电网项目核准审批手续、35千伏及以上线路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和简化电力管线破路审批手续,缩短电网项目审批时限等。三是明确电网项目报批实施主体。四是加快推进政府性投资项目配套电力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建立涉电工程单独结算和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会商协调解决问题,加快工程结算。
(三)保障电网运行安全
一是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加大电力执法力度,有效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二是提升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应急响应速度。三是加强电力用户用电安全管理,督促电力用户及时整改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四是推进老旧小区电力设施改造。
(四)优化电力营商环境
一是严厉打击违规供电。落实电力法律法规,打击非法供电行为,重点整治新罗区天源、上杭大光明自供区等违规供电区域。二是加快转供电加价清理,确保电费降价红利有效传导到终端用户。三是推动数据共建共享,建立电力大数据应用常态沟通机制,推进电表与房产联动过户,实现用户电表过户“一趟不用跑”。
(五)推进电力绿色发展
一是推进综合能源利用。优先支持电网企业开展市政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综合能源业务,加快建立电能替代激励机制。二是推动“新基建”充电桩建设。出台支持有序充电补贴政策,加快充电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