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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促进汽车家电消费六条措施的通知》文件解读

2020/07/16 1.8w 阅读 305 点赞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市促进汽车家电消费六条措施的通知》文件解读
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0-07-17 16:56

  一、出台背景

  汽车销售是我市社会消费重要组成部分,占全市社会消费总量近三分之一。2018年起全国汽车销量连续两年下降,今年以来,受疫情的严重影响,汽车消费需求受到严重抑制,让已经步入存量状态的车市进一步遇冷,对我市汽车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汽车市场消费需求走入低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和经济全面复苏,推动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加快推进汽车消费市场转型升级,经市政府研究制定汽车家电消费激励措施。出台实施《龙岩市促进汽车家电消费六条措施》(下称《措施》),有利于加快推进龙岩市汽车、家电消费市场转型升级,拉动汽车、家电消费增长,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我市消费市场的影响,促进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稳步增长。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

  2.国家发改委等23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3.《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措施》主要内容

  从支持举办促销活动、鼓励扩大消费规模、培育限上商贸企业、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放宽消费宣传管制、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等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1.支持举办促销活动。对举办汽车、家电展销活动的商会(协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给予奖励。

  2.鼓励扩大消费规模。对2020年度上半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亿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2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达到15%的汽车、家电法人商贸企业,分别给予奖励。

  3.培育限上商贸企业。对市外连锁经营汽车、家电企业在我市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并纳入限上统计且年销售额增长15%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4.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汽车金融消费信贷产品,提供特色金融服务,适应多样化汽车消费需求。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优化产品定价、简化抵押贷款等业务办理流程。

  5.加大对消费纠纷调解和处理力度,进一步优化龙岩汽车、家电市场消费环境。推进汽车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汽车、家电消费投诉信息的分析研判,努力实现将消费纠纷和行政执法由“事后处理”向“事前服务”的转变。

  6.优化促销活动管理。在符合疫情防控、环境保护、安全、消防、市政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在通行能力允许的道路两侧,允许汽车、家电商贸企业依法进行室外促销宣传摆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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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