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仲熙:
福建省是全国较早在事业单位推行公开招聘的省份之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起步早、进展快、效果好。从2001年开始,部分省直单位和设区市事业单位试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06年1月,省人事厅及时转发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提出贯彻意见,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等配套文件,各设区市、各有关部门也相应制定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全面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目前,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实现了公开招聘制度在我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全覆盖,逐步建立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新进人员选拔制度,创新了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优化了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受到各类人才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个率先”得到了人社部的充分肯定,即率先制定实施台湾学生在闽就业和引进台湾人才来闽工作政策,全国首家开展台湾居民到事业单位就业试点工作;率先制定实施《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为事业单位设置、审核专业条件提供重要依据;率先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考试,实行县管校聘。
主持人:
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每年什么时候举行?那些想报考我省事业单位,请问从哪些渠道可以查询招聘信息呢?
黄仲熙:
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由设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核准招聘方案,全年均有不同地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发布主要渠道有各级组织、人社部门门户网站,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其中,省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网站发布。广大报考者可随时关注浏览,积极报名应聘。
主持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有何特点?为什么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实行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全省统一组织?
黄仲熙:
事业单位数量大、类型多、分布广,事业单位的行业类别、经费性质、专业种类和人员岗位复杂多样,所需人才门类繁多、千差万别、各具特色;同时事业单位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享有一定的用人自主权,按照现行人事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必须尊重和落实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使之能够招聘到更加合适、优秀的专业人才。因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具有相对的特殊性、复杂性、多样性和专业性的特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实行省、设区市、县(市、区)、乡镇四级联考。
目前,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按照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探索实施充分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工作人员专业特点、相对科学有效的公开招聘方式方法。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既可独立招考,也可联合招考,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考试;可自行入闱命题,也可委托命题;还可以分业分类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专项招聘,对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把适合的人才选聘到合适的岗位上,提高招聘科学化水平和考试服务水平,做到公正、科学、高效地选拔人才。
主持人:
请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是如何制定的?为什么没有涵盖高校的专业设置?《目录》以外的专业可以设置吗?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条件是如何设置和审核的?
黄仲熙:
为规范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工作,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研究制定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目前,全国尚无统一的招考专业指导目录。由于高校专业设置管理隶属于教育部门,高校专业设置问题复杂多样,许多高校可自主设置专业,我省的目录无法第一时间涵盖所有高校的专业设置。因此,目录只是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条件设置、审核的重要依据。目录公布后,未被列入的专业,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可于次年添加。目录由招录(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我们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审核。在专业设置时,一般应设置3-5个相关专业,对于相近、相似的专业尽可能全部列入,鼓励按“类”设置专业;跨学历层次招考的,在设置大专、本科、研究生不同学历层次时,应充分考虑不同学历层次对应的不同专业名称,从而相对科学地设置对应的专业;超出目录以外的专业,经设区市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予以设置。在专业审核时,目录中或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中的专业涉及括号“()”或“所学方向”的、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可根据高校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若报考者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报考者应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供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时参考。
主持人:
当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关注。请问,如何保障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公开、公平、公正?如何具体组织管理呢?
黄仲熙:
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原则;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们认真执行国家、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方案制定、信息发布、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基本环节,严把方案制定核准关、报名资格审核关、笔试面试关;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建立健全公开制度、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监督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和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在省属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突出抓好以下五方面:
一是强化公开。
招聘方案经核准后应在福建省人社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网站等媒体发布,发布时间距考试时间一般应在15天以上,信息在网站保持时间一般不少于10天。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进展情况,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及时面向社会或考生公布,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
二是强化责任。
要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对本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规范招聘程序,加强招聘方案审核,抓好招聘关键环节的组织实施,确保考试保密安全,杜绝违规招聘行为的发生。
三是强化纪律。
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公开招聘的具体工作,落实好事业单位招聘公开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监督制度、集体决策制度和舆情监测报告制度,按照程序,规范运作。比如,招聘考试的笔试、面试试题命制必须按照规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入闱方式,或者委托具备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面试的组织实施要严格规范,做到随机产生评委、随机确定考生出场顺序、当场评分亮分。
四是强化监督。
要求招聘工作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全程指导和监督。比如,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妥善处理涉及公开招聘的投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用人单位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欢迎向其主管部门以及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和举报。
五是强化管理。
省人社行政部门切实履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的职责,加大招聘考试工作的监管指导力度,组织查处和纠正违规行为。对未按规定核准招聘方案、未按核准的招聘方案进行招聘或违规补充人员的,一律不予办理人员聘用核准和工资基金入册手续。
目前,省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宏观管理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本市、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其中,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招聘方案,在省人社行政部门指导、监督下具体组织实施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省人社行政部门负责招聘方案核准、信息发布、人选公示和人员聘用核准等工作。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省直、中直部门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本地、本部门公开招聘办法,共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主持人:
为什么有些事业单位岗位要求报考者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对于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能作要求吗?
黄仲熙:
目前,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是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设置相应的岗位资格条件。在招聘工作中,要求报考者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等资格条件,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研究制定的。对此,作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部门,我们加强沟通协调,引导用人单位扩大选人视野,尽可能放宽条件,允许更多非全日制教育学历报考者报考相关岗位。事业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享有一定的用人自主权。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如果事业单位不是因人设岗、量身定做地设置限制性、歧视性条件,而是从岗位需要出发设置的相关条件,比如教育、卫生等行业招聘专业性强、层次高的专业技术人才,要求报考者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历的原则上予以同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因此,从今年开始,我们在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核准中明确规定“研究生报考者学历类别不作要求”,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事业单位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主持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与处理?
黄仲熙:
为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管理,规范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文件要求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依据规定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明确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具体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及其处理程序。
主持人:
福建省在解决艰苦边远地区人才招聘难方面有哪些举措?
黄仲熙: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省级扶贫县事业单位干事创业,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吸引留住人才难问题,发挥好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山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7〕1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2号),在招聘对象年龄、户籍、学历、招聘方式、开考比例等方面予以放宽条件、降低要求,设定服务年限,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做好省级扶贫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一是合理设置岗位条件。
扶贫县每年事业单位招聘可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及周边县(市、区)户籍(生源)招聘。年龄上适当降低门槛,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可放宽至45周岁。专业、学历上适当放宽要求,专业以大类设置或不作专业限制,报考乡镇的放宽至大专学历。
二是改进招聘方式方法。
扶贫县招聘大学本科及以上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才,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采取本土化直通车定向委培等措施,积极为中小学、幼儿园、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农林水站所等培养招聘本土人才;对“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社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招聘、直接考核或予以笔试加分;建立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引进绿色通道,制定实施福建省省级扶贫重点县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各地也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对符合省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采取面试、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并予享受引进人才生活津贴、住房补贴等优惠待遇。
三是灵活设置开考比例。
扶贫县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设区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予以放宽开考比例,同时设置成绩合格线。
四是设定最低服务期限。扶贫县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设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
通过以上措施,我省23个省级扶贫县事业单位招聘在吸引和留住本土人才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人才流入量大大超过流出量,基层人才总量进一步做大,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主持人:
目前,对于高技能人才参加技工院校教师公开招聘有什么政策倾斜?
黄仲熙:
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切实加强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技工院校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任教。
主持人:
请问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面有何举措?对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人员有何政策倾斜?
黄仲熙: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妥善处理,扎实做好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8号)中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要求,凡是不符合卫生防疫要求的公开招聘活动一律不得组织。
二是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需要紧急补充医护人员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可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招聘程序,可采用网上面试、考察等方式直接招聘聘用,以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相关招聘手续可在疫情过后补办。
根据《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16号)、《关于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十二条措施》(闽委办发明电〔2020〕21号),截至目前,全省通过专项招聘、直接考核等方式已为相关医疗机构补充急需医护人员290名,其中疫情防控一线编外人员242名。
主持人:
目前,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如何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防疫防暑工作?
黄仲熙: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切实保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全有序开展,近日,我们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防疫防暑工作的通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高温防暑有关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认真贯彻好《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感染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线下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6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强化防控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人,做好线下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顺利开展。
二是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招聘公告、各单位招聘方案都要明确疫情防控规定,在招聘笔试、面试等环节中应规范场所防控管理,做好健康提示、入场检测工作,加大现场巡查力度。如出现疫情疑似症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管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采取隔离措施,做好清洁消毒等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三是做好重点场所防暑降温。
针对当前我省持续高温天气,要加强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防暑降温工作,在候考室、考场等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降温设备及所需药品。强化人文关怀,加强对考点防暑降温工作的督促检查,切实保障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安全健康。
四是开展工作人员应急演练。
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考务人员培训,提前进行现场救援训练,熟悉防疫防暑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一线工作人员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必要技能,做到事故突发时精准处置、有效处置。
五是强化防疫防暑知识宣传。
通过人社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QQ群和微信群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扩大政策业务知晓面,确保公开招聘相关部门、责任人了解掌握疫情防控、防暑降温相关知识及其应急处置办法。
六是健全完善沟通反馈机制。
要加强沟通交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总结提升防疫防暑经验措施。公开招聘过程中,遇到防疫防暑重大问题,发生突发事件,要积极稳妥处置,并及时反馈报告。
- 龙岩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 2020.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