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人民公安报》第2版头条刊发文章《上杭让更多珍稀动植物“安家落户”》,介绍上杭公安创新建立“两基地” 破解救助保管难题,在基层生态警务治理呈现出新路径、新亮点,生态保护根基更加牢固。
全文内容如下
近年来,福建省上杭县公安局建立全省首个涉案珍稀植物迁地保护基地、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基地,积极探索创新动植物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进一步加强收缴涉案动物、植物保护救助工作,上杭县公安局全面推行“森林警长”实施意见,深化“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按照“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根据“一地一式、一型一景、一县一品”生态警务路径方案,从思维理念、体系建设、品牌带动等方面着手,借助辖区资源优势,于2022年8月在上杭县白砂国有林场内建立全省首个涉案珍稀植物迁地保护基地,于2023年3月在国家级福建梅花山自然保护区建立全省首个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基地。
两个基地建成后,上杭县公安局依托其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和涉案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建立“警长+林场+基地”共管模式,着力打造品牌亮点。截至今年10月,野生动物救助保护基地救助站共收容救护野生动物75次50种221只(头、条),其中8只(头)属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57只(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符合条件的均予以放生或供科普。
涉案珍稀植物迁地保护基地种植面积200余亩,共接收了3万株金毛狗蕨、22株红豆杉幼苗等多种珍稀植物,通过合理规划、精心种植,成活率超过99%。
据了解,近3年来,上杭县公安机关与福建梅花山华南虎繁育研究所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上杭白砂国有林场深化协作,完成生态场所建设15处,破获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141起,侦破部省级挂牌督办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8起,古田派出所受邀参加全省生态警务经验交流现场会并做典型经验发言,上杭县基层生态警务治理呈现出新路径、新亮点,生态保护根基更加牢固。
编辑:曾诗怡
审核:林安安
监制:李 琳
来源:《人民公安报》 平安上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