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00-1304-2026-00038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龙政地〔2026〕33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6-03-13 |
| 标 题: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奥特莱斯3号停车场项目地块并纳入政府储备的批复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奥特莱斯3号停车场项目地块并纳入政府储备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13 08:16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
新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收回奥特莱斯3号停车场地块并纳入政府储备的请示》(龙新政综〔2026〕3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负责收回奥特莱斯3号停车场项目地块(面积8130平方米,合12.2亩,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为35080220230523H19)并纳入新罗区政府储备用地,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组织公开出让。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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