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ly00100-1304-2026-00036 |
| 发布机构 |
龙岩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龙政地〔2026〕31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6-03-13 |
| 标 题: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新罗一体化环保除尘设备生产项目地块纳入政府储备的批复 |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将新罗一体化环保除尘设备生产项目地块纳入政府储备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13 08:10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
新罗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将新罗一体化环保除尘设备生产项目纳入政府储备的请示》(龙新政综〔2026〕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由龙岩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新罗分中心负责将新罗一体化环保除尘设备生产项目地块(面积23097平方米,合34.65亩)纳入新罗区政府储备用地,由市自然资源局依法组织公开出让。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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