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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协同共治,绘就汀州青绿

2026/09/04 1.5w 阅读 217 点赞

  “真不该为了这点利益破坏生态,这钱赔得我心服口服,以后我就当村里的生态宣传员。”8月13日上午,长汀县汀江流域一处增殖放流点,非法狩猎案件当事人王某蹲在江边,和民警、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一起,将2000余尾大刺鳅、光唇鱼鱼苗缓缓送入清澈的江水中。看着鱼苗顺着水流游向深处,他的脸上满是愧疚与释然。

  今年年初,王某因在山林非法捕获野生动物,被长汀县公安局宣成派出所查获。办案民警查实,王某系初犯,涉案情节轻微,到案后认罪悔罪态度诚恳。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安、检察两家多轮磋商、同步释法说理,最终推动王某自愿签署生态修复赔偿协议,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对受损水域生态进行替代性修复——既为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也实实在在补回了生态损失。

  这起案件的办理,正是长汀公安打破“一罚了之”的传统执法思路,推动生态警务从“单一事后打击”向“事前预防、事中修复、全程守护”深度融合的生动缩影。

  打修并举  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共治”

  过去办理生态类案件,各部门各管一段,常出现取证衔接不畅、生态修复落地难等问题。近年来,长汀县公安局主动打通部门壁垒,联合检察院、法院、林业、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起“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修复共督”的全链条协作模式。

  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证据认定标准,创新生态赔偿磋商流程,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同步启动生态修复程序,让生态修复从“单打独斗”走向“协同共治”。王某一案中,鱼苗的品类、数量、放流点位均由农业农村局专业人员评估核算,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协议履行,公安部门协同执行,形成了“办案+修复+监督”的完整闭环,真正实现法律效果与生态效益的最大化。

  防线前移  从 “被动破案” 到 “主动巡防”

  “刚处理完一起纠纷,返回途中就发现路侧山场有两处新鲜盗伐痕迹。”今年7月份,铁长派出所民警将现场照片发至“林长+警长”工作群。短短5分钟,辖区护林员就抵达现场核查,双方顺着现场遗留的车辙印与新鲜伐根顺线追踪,很快锁定作案车辆与人员,成功捣毁一个流窜多地的盗伐林木犯罪团伙。

  这样的快速响应,源于长汀公安推行的“森所融合”勤务模式。该局打破警种界限,同步推动“林长+河长+警长”责任捆绑,建立县、乡、村三级生态警长体系,让每一名走村串户、巡山护林的民警辅警,都成为移动的“生态哨所”。日常巡逻、纠纷调解、入户走访的间隙,民警顺带排查山场、河道的生态隐患,发现线索第一时间联动职能部门处置,真正实现了“警力不增、效能翻倍”。

  全民护绿  从“警方独唱”到“众人合唱”

  防线的前移,不仅依赖制度与勤务的刚柔并济,更离不开群众的支持。“以前觉得山里的黄麂、野鸡离自己远,现在晓得了,保护好它们,就是守住了咱长汀的‘金饭碗’。”村民老黄的话道出了许多人的心声。

  长汀公安持续深耕宣传阵地,把生态保护的理念送进街头巷尾和田间地头。在乡镇圩日的集市上,民警支起 “普法小摊”,用客家方言以案说法,把非法狩猎、盗伐林木的法律后果讲得直白透彻;在中小学校园里,珍稀动物影像、警示案例展板搬进课堂,一堂堂生动的生态普法课,在孩子们心里种下敬畏自然的种子。街头巷尾、田间地头,生态保护的理念随着民警的脚步慢慢扎根。

  从被动发现到主动举报,群众的生态意识正在悄然转变。今年5月份,四都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山边拉网捕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当场解救被捕的白面水鸡,并联合林业站工作人员对这只珍稀鸟类进行健康检查和野外放生。今年以来,群众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告生态隐患线索47条,协助救助野生动物4只。护绿爱绿的力量,正从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源源不断地生发出来。

  长汀的绿色嬗变印证了“生态兴则文明兴”的时代规律,更是“两山论”的生动实践,长汀公安将继续用实际行动守护着来之不易的生态家底,让“警察蓝”成为守护“生态绿”的最坚实底色。

  编辑:曾诗怡

  审核:林安安

  监制:李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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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公安要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