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岩市
政策通知公告

龙岩市民政局 中共龙岩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2024年度新增认定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的公告

2024/08/16 1.2w 阅读 268 点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认定规范的通知》(闽民规〔2023〕6号)精神,2024年全市共有11个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提出认定申请,经过市民政局、市委党史方志研究室现场调研、审核及党史专家评审,认定新罗区小池镇京源村龙岩县委机关驻地旧址-小池镇京源村溪尾厝等10个红色文化遗存史实清楚、资料详实,同意认定为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连城县新泉镇洋梅村赤坑自然村池溪区苏维埃政府临时办公遗址等1个遗存相关资料与史实不符,不予认定为未列入革命文物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

序号

县(市、区)

所在地

遗存名称

认定情况

1

新罗区

小池镇京源村

龙岩县委机关驻地旧址-小池镇京源村溪尾厝

同意认定

2

小池镇京源村

京源村红军前哨和小道

同意认定

3

武平县

武东镇张畲村

武平县赤卫大队驻地旧址

同意认定

4

大禾镇上湖村桥子角头

上湖红军游击队(赤卫队)驻地(华昆公厅)

同意认定

5

永平镇孔厦村早石下

简菴吴公祠

同意认定

6

连城县

新泉镇新罗村上罗地自然村

红四军白石岭古道

同意认定

7

新泉镇洋梅村赤坑自然村

池溪区苏维埃政府临时办公遗址

不予认定

8

漳平市

永福镇元沙村

南福区妇女游击队成立旧址
(万善庵)

同意认定

9

永福镇元沙村竹下自然村

南福区委、苏维埃政府驻地旧址
(辉益公厝)

同意认定

10

永福镇元沙村竹下自然村

红八团与闽南红三军联系道路上的“障碍楼”遗址(进南公楼)

同意认定

11

永福镇岭下村四旺下路坂锯齿仑

南福区妇女游击队牺牲地和岩南漳军政委员会留守处遗址(锯齿仑)

同意认定

  2024年8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