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民〔2021〕155号
各相关全市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龙岩市“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经认真梳理并广泛征求各全市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我局汇总建立了整治工作台账(附件1,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未按期换届社会组织名单),现印发给你们。
各相关全市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
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整治行动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各相关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龙岩市“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类进行整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治任务,并于10月30日、11月15日、11月30日分别向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附件3),其中: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统一报送市民政局;无业务主管单位(含直接登记、脱钩)的社会组织直接报送市民政局。
联 系 人: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黎本拥、李文瑶
电 话:2215370、3225665,传真:2215146
电子邮箱:lymjzz@126.com
附件:1.全市性“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台账
2.全市性“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表
3.全市性未按期换届社会组织整改情况表
龙岩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2
全市性“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表
单位(盖章):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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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僵尸型”社会组织名称 |
问题类型 |
整治措施 |
整治进展情况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1.问题类型:指整治范围内的五种情形,可对应填写:(一)、(二)、(三)、(四)、(五)。
2.整治措施:指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可对应填写:(一)、(二)、(三)、(四)。
3.整治进展情况:指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措施的进展情况。
附件3
全市性未按期换届社会组织整改情况表
单位(盖章):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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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未按期换届社会组织名称 |
整改措施 |
整改进展情况 |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