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努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增长稳、三季度势头强、四季度成效好,在全面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3〕8号)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新增相关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我市新一揽子政策措施主要由正文、附件两大部分组成,正文部分主要是我市新增的政策措施,共有六个方面24条,附件为《福建省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任务分工表》。新增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支持企业降本增效。包括支持企业增产增效、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专用车新产品开发、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创新创业、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运输企业发展、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9项政策措施。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包括加大技改项目支持力度、加大用地用林保障等2项政策措施。
(三)大力恢复和扩大消费。包括支持开展促消费活动,实施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免费,实施过夜游奖励,实施旅游包机、厦门进港邮轮或旅游专列奖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5项政策措施。
(四)着力稳定外贸出口。包括鼓励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加大稳外贸支持等2项政策措施。
(五)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包括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稳岗扩岗等2项政策措施。
(六)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包括实施支农支小(微)贷款贴息、满足房地产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企业上市融资、落实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等4项政策措施。
三、联系方式
市发改委:2999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