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龙岩市人民政府颁布了《龙岩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龙政办规〔2023〕1号)。现对编制《龙岩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和工作保障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人口发展是“国之大者”。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对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作出全面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兼顾多重政策目标而作出的重大决策。
2022年1月,龙岩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2年打造生育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集聚和结构优化。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原则,制定《龙岩市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完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生育支持、生育平台、生育服务、生育环境、生育保障等“五大生育友好”基本实现,走出一条生育友好城市建设的龙岩样本、龙岩路径。
第二部分:建设任务
生育支持友好,积极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分别为取消生育制约处罚规定、加强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人口监测评估。
生育平台友好,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分别为增强妇幼健康保障能力、提高母婴安全服务水平、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优化生殖健康服务供给。
生育服务友好,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分别为多举措强化政策支持、多渠道发展托育服务、多形式完善监管机制。
生育环境友好,不断完善各项优待制度。分别为降低生育成本、降低养育成本、降低教育成本、保障女性公平就业权益。
生育保障友好,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分别为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扶助关怀工作机制。
三、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将生育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强化目标管理,完善考核机制。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及时研究制定有利于优化生育的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狠抓责任落实。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的教育引导,创建新型婚育文化、家庭文化,全面推进生育友好城市建设。
四是强化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及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在每年年底前向市政府报告本地本部门目标完成和任务落实情况,市政府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各项任务工作落实见效。
解读单位:龙岩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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