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稳就业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74号)精神,做好我市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局势稳定,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龙政办〔2018〕200号)(以下简称“通知”),涉及四个方面、十七条措施,干货多,含金量高,释放多重利好新信号!
基本特点
《通知》在总结龙岩市近年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促进就业工作基础上,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经贸形势变化对我市就业影响,提出一系列措施,形成政策合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
一是目标更长远,通过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促就业。结合龙岩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既突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变化,研究短期性、应急性的稳就业政策措施,分产业、分对象形成工作机制,做到未雨绸缪;也着眼高质量发展战略,着力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从源头促就业,创造更多新就业岗位,促进高质量就业。
二是就业政策更精准,分类满足地方和企业需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包括完善政策体系,分类满足就业需求;实施“护航行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推行用工调剂,稳妥分流安置职工;帮扶重点群体,强化政策举措支持。
三是手段更灵活,用专业市场提高服务质量。实施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包括搭建服务平台,促进岗位供求匹配;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劳动者能力;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创新供给方式;加强监测预警,应对失业风险。

主要内容
《通知》共4个部分,17条。
第一部分(1-6条),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共6条。一是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稳住就业基本盘;二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创造就业新岗位;三是鼓励创新创业,拓展就业新载体;四是加强对外经贸,培育外向型就业;五是完善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六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拓宽农村就业渠道。
第二部分(7-10条),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共4条。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全面促进就业创业;二是实施“护航行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三是支持用工调剂,稳妥分流安置职工;四是强化政策倾斜,帮扶重点群体就业。
第三部分(11-14条),实施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共4条。一是搭建服务平台,服务岗位精准匹配;二是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劳动者就业能力;三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创新就业服务供给;四是加强监测预警,防控动态失业风险。
第四部分(15-17条),加强组织保障促进就业局势稳定,共3条。从强化政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促进、落实督查考核激励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政策亮点
(一)注重发展经济吸纳就业。重点以实施“三大战略”、“三大战役”、“双培育”行动、“五个一批”项目战略,发展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培育外向型就业及完善公共服务下功夫,多渠道吸纳就业。体现在(一)、(二)、(四)、(五)条内容。
(二)鼓励创新创业。培育创业基地,降低创业贷款条件,扩大创业担保对象,调整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支持科技人员离岗创业,安排资金用于符合条件大学生创业者创业补助。体现在(四)、(六)条内容。
(三)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出台《龙岩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和岗位范围。支持用工调剂,给予用工调剂补贴。建立就业“红娘”队伍,给予一次性就业“红娘”补贴。扩大就业见习人员对象范围。体现在(七)、(九)、(十)条内容。
(四)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对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给予稳岗补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体现在(八)条内容。
(五)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一是搭建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常态化、精准化的就业服务,拓展社会保障卡在就业服务上的功能作用;二是建设100个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三是鼓励支持种类主体参与就业创业服务;四是加强失业动态监测,适时调整用工和失业动态监测样本。体现在(十一)、(十三)、(十四)条内容。
(六)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失业保险支持职工技能培训,面向各类企业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每年新增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提升职业就业竞争力。体现在(十二)条内容。